2022辽宁大连市中山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全日制毕业生公告(60人)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促进区域内卫生健康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印发的《大连市区(市)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专业应届毕业生实施意见》(大人社发〔2015〕2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拟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60名。其中,医师岗位41人,药剂岗位6人,护理岗位7人,技师岗位6人,所有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具体岗位信息详见《2022年大连市中山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中国医科大学、锦州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沈阳药科大学、沈阳医学院、大连大学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届优秀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含2022届毕业及择业期期间(2020、2021届)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优秀毕业生(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积极工作;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5.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研究生毕业须具有与报名岗位相适应的资格证,医师岗位要求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需与所应聘岗位相符;本科毕业无资格证的须承诺两年内(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取得医师资格(执业)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7. 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定向生、委培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在考生所在学校官网和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开展校园招聘。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0日上午8:00-7月26日下午5:00,超过此时间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邮箱见附件1)
3.报名时应将所需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以PDF格式形成压缩文件,文件名:“岗位识别码+报考单位+岗位名称+姓名”,按如下顺序发送到指定邮箱。文件名称、文件格式务必准确填报,报名材料不可缺少,同一岗位重复报名无效,如未按要求报名影响考试资格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022年大连市中山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毕业生考试报名表》(附件2),附2寸彩色免冠照片,填写并A4纸打印,本人手写签字后上传;
(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与计划表中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相对应的医师资格(执业)证、护士资格(执业)证、临床医学检验技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培证、核酸检验检测培训合格证;
(4)《2022年大连市中山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适用于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附件3),择业期内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及有效期内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及有效期内学位网学位证书查询件,岗位条件对本科教育有要求的还需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4.报名要求:
(1)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上传有关信息和材料。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2)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岗位,重复报名所报岗位均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要形成不低于3:1的竞争比例,当未达到竞争比例时,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调整到其他符合条件岗位,对无法调整或放弃调整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在后台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中山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和学校网站、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考试
考试为结构化面试,视新冠肺炎疫情形势采取线上、线下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结合医疗知识进行沟通协调、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重点测试考生综合运用医学类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长15分钟,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能聘用。根据面试成绩自高到低按照岗位与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并及时在学校网站和公众号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入围考察和体检人选须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携带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A4纸按顺序装订)按照报考单位不同分别到以下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考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考生请到中山区进展巷69号109室,报考中山区人民医院的考生请到中山区解放路396号后院三楼办公室。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方可签订就业协议和承诺书(见附件4),并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进入考察和体检资格所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成绩及优先聘用原则依次进行递补。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及工作表现、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2022年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择业期内应届毕业生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报考单位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和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成绩及优先聘用原则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通过“中山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与管理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符合招聘条件者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期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事项
1.优先聘用事项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下列顺序依次优先聘用:
(1)具有医师资格(执业)证、护士资格(执业)证、住院医师规培证、核酸检验检测培训合格证。同时具有多个证件的考生按以上顺序优先聘用证件多者;
(2)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3)以上无法确定拟聘用对象的,通过加试方法确定。
2.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如因疫情变化调整考试时间等考试相关事项及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留意“中山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学校官网及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告。
3.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请及时关注并查看“中山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学校官网及学校微信公众号,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通讯工具畅通,因信息关注不及时或通讯方式不畅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5.为安全有序开展招聘工作,考生应通过“大连发布”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大连市人民政府网站“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栏,了解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要求,提前下载“e大连”、“辽事通”APP或微信小程序,登录并进行实名认证,申领“辽事通健康通行码”。所有考生在进入招聘线下工作场所时,应主动出示“e大连”和“辽事通健康通行码”,接受体温检测,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确定为绿码、经体温检测不高于37.3℃方可进入。域外来(返)连考生须确保资格复审及签约当日14天前无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重点管控地区旅居史,认真阅读和提交《新冠感染风险排查》表(详见附件5),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6.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见附件1)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7.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及时关注“中山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查阅最新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山区卫生健康局所有。
五、纪律与监督
(一)自主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411-82389100)
(二)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有关回避要求,按照《关于印发<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413号)规定执行。
(三)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及招聘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工作纪律,按照《关于印发<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413号)要求执行。
1.《2022年大连市中山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2.《2022年大连市中山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毕业生考试报名表》
3.《2022年大连市中山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毕业生报名推荐表》
4.未取得医师资格(执业)证考生承诺书
5.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风险排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