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塔斯海垦区人民法院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塔斯海垦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制外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一)办公室文员1名。
(二)政治部文员1名。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和有不良诚信记录情形的;
5.有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适宜报考情形的。
工作职责及要求:
1.掌握岗位必需的计算机运用能力,熟练使用office软件;
2.诚信友善,认真细致,严谨踏实,具有一定文字综合、沟通协调能力,熟悉司法行政工作、有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
3.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者请将填写后的《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身份证及学历证书扫描电子版发送到350650442@qq.com(电子邮件标题格式为“聘用人员+姓名+联系电话”)附件.2025年塔斯海垦区人民法院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报名时间:2025年1月23日—2025年2月7日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以电话形式于2025年2月10日前告知,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接到电话通知的报名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简历参加线下面试,面试地点:塔斯海垦区人民法院(第五师双河市迎宾路43号)。
塔斯海垦区人民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河市迎宾路43号
薪资待遇:
面试合格者到岗工作,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合同,工资为4300元/月(含缴纳五险)。
邮箱:350650442@qq.com
咨询电话:0909-6664558
工作地址:第五师双河市89团(塔斯海垦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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