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经招录机关同意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具有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一般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武陵山、大别山、秦巴山、幕阜山试验区内所属县(市、区),以及国贫、省贫县(市、区)等艰苦边远地区的部分乡镇职位可放宽到高中、技工院校、中专
具有本公告、《报考指南》和报考职位
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