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激荡20年:玻璃瓶里的竞争
邓小平将这样的录入方式称为“不合时宜的人事制度”,“要勇于改革”。
1988年5月,全国人大[微博]正式通过成立国家人事部(2008年,人事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合并,简称“人社部”)。程连昌被任命为人事部常务副部长,兼任国家公务员制度推行领导小组组长。198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制度在国家审计署、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工商管理局、环保局、建材局等6个国家部门及深圳、哈尔滨两座城市展开试点。当时叫做“国家工作人员录用考试”,是如今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前身,既有人事部组织多个部门的联合招考,也有各个部门单独招考。
对于公开招考这样的变化,一些部门有抵触,程连昌的推行团队感到了阻力,需要反复权衡。试点4年后,1993年8月,国务院颁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确立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都要建立和推行公务员制度。一年后,人事部下发《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凡进必考”成为了录用原则,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正式建立。这意味着今后无论进入哪一级国家行政机关,都需要参加考试。
当年8月,人事部组织了国务院办公厅、建设部、国家计委等30个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的公务员招考,以此来带动全国。这是当今国家公务员考试(简称“国考”)的开端,由人事部组织“国考”的传统延续至今。
随后两年,各省陆续出台《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由省、市、县、乡各自组织招考,也有各系统、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的。直到2005年《公务员法》出台前后,各地才相继组织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即为今天人们熟知的“省考”。
最初的公务员范围确立在国家行政机关除工勤人员外的工作人员,法检系统并不在内,该系统是通过司法考试招录人员,公安系统虽被划归到了公务员范畴,但不参加公务员招考,是由警察院校学生毕业后直接分配。2000年以后,公安和法检系统才开始陆续纳入国家公务员考试制度。
由人事部组织的“国考”及各省委组织部、人事厅组织的“省考”逐渐成为当下公务员考试的主体内容,被形象地称为“玻璃瓶里的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