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渝西川东地区区域中心城市步伐,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荣昌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荣昌县2011年下半年事业公招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五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属于招聘范围。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个报考者只能填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在确定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对象时,按报考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作岗位间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