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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广东深圳公务员招考有关事项解释
2011-05-10 09:01  未知 点击:

  三十、报考者考取公务员职位后的职务如何确定?

  公务员职务按照其报考职位明确的职务确定。高学历者报考低学历要求的职位,将按职位明确的职务办理任职手续。例如:招考职位为七级执法员,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报考者无论是研究生学历还是本科学历,考取后的职务均确定为七级执法员。

  三十一、是否有指定的公务员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十二、此次招考的查询网站和咨询电话是什么?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szhrss.gov.cn

  深圳市考试院网址:http://www.testcenter.gov.cn,地址: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2楼。

  有关报名系统的咨询,请拨打深圳市考试院电话:0755-83776655(受理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有关招考政策的咨询,请拨打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12333,0755-82108735、82108433(受理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者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进行确认。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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