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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贵州省雷山县统计局遴选乡镇统计员实施方案
2012-06-12 10:46  华图网校 点击:

雷山县统计局2012年公开遴选乡镇统计员实施方案

  为加强乡镇基层统计工作,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黔府发〔2011〕22号)和省、州、县统计局与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置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的文件精神,经县委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为雷山县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雷山县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隶属雷山县统计局管理,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乡科级事业单位,其人员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公开遴选统计工作人员9名,派驻到全县9个乡镇从事统计管理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具有工作经历、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遴选上来。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一)本次遴选工作在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二)雷山县统计局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实施方案具体负责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和岗位

  (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工作人员共9名到县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派驻到全县9个乡镇从事统计工作。

  (二)遴选岗位

  详见《雷山县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全县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在编在岗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热爱统计事业,服从工作分配;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4、年龄在35周以下(197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5、在雷山县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6、2009-2011年期间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7、具有遴选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曾受到党纪处分在影响期内或受到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2009年以来经招聘到我县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计划人员。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通过雷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eishan.gov.cn)、雷山县统计局、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公告栏等向全县公布公开遴选的职位、名额、条件资格等有关情况。

  (二)报名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6月19日至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雷山县统计局(原老国税局五楼),联系人:刘福山;联系电话:3331324,13885587569(手机)。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考者须如实填写《雷山县统计局公开遴选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须按要求真实填写,如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统一用A4纸打印。

  (2)近期蓝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报名考务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每人100元)。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4)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三)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由招考单位县统计局党组负责审核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请县组织、人社部门复审,确定遴选人员资格名单。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参加遴选考生于2012年7月5—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持报名收费发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雷山县统计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采取笔试、计算机操作与面试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40%、计算机操作占30%、面试占30%。笔试、计算机操作及面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所有工作由县统计局统一组织实施,地点统一设在雷山县城,具体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计算机操作及面试均需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1、笔试。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2012年7月7日上午9:00 — 11:00;

  2、计算机操作。参加遴选报名人员均参加计算机上机操作,计算机操作总分100分。计算机操作时间:2012年7月7日下午14:30 — 16:30。

  计算机操作考试成绩为100分,达不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取消该考生本次遴选资格,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和计算机操作考试成绩查询。报考者可在2012年7月中旬登录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eishan.gov.cn)或县统计局政务公开栏查询。

  (五)面试

  面试由雷山县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面试考官组集中面试、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

  (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和计算机操作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计算机操作两项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遴选岗位人数的1:3的人员参加面试;如遇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如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按考生笔试成绩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等原件。

  (2)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岗位遴选人数1:3比例的,参加笔试且计算机操作考试达到60分以上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如果遴选岗位笔试和计算机操作考试参加人数不超过岗位遴选人数,凡报名参加笔试和计算机操作考试,且报考人员的计算机操作考试达60分以上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4)面试时间:拟定于2012年7月中旬进行,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eishan.gov.cn)和雷山县统计局政务公开栏公布。

  如有报考人员不按考试规定的要求参加笔试、计算机操作和面试,视为自愿放弃遴选资格;如有报考人员违反笔试、计算机操作、面试考场规定的被认定的按零分处理,不再作为面试或体检考核对象。

  笔试、面试结束后,报考人员的成绩将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eishan.gov.cn)和雷山县统计局政务公开栏公布。

  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占40%,计算机操作考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

  总成绩=笔试成绩×40%+计算机成绩×30%+面试成绩×30%

  笔试、计算机操作、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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