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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率先推广公务员岗位责任制
2011-11-23 08:55  荆楚网 点击:

  湖北日报讯 (记者彭磊、通讯员彭燕娥)“领导不在”、“这事不归我管”……在武汉,若公务员再说出这类话,可被问责。

  昨日,武汉全面启动公务员岗位责任制,未来的4个月内,该市4万余公务员将悉数领到全新的岗位职责分工“明细表”,自己“干什么、干到何程度、完成什么目标、效果如何”都将有严格标准和任务指标。

  武汉人社局公务员处处长张增祥介绍,该市党政范围内所有公务员都将纳入该制度下,构建一整套公务员“定责、履责、考责、问责”的岗位责任体系,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所谓公务员岗位责任制,是在全面清理各单位职能的基础上,科学合理设置每个公务员岗位职责、权限,并按照规定的工作标准进行考核及奖惩而建立起来的制度。

  据介绍,该市编办将明确各部门机关内设机构职能范围、责任边界和工作流程,确定内设机构职责。在此基础上,由单位部门为公务员定岗定责,明确工作任务及具体标准,并按照公务员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同时,该市每名公务员都将签下岗位责任书,实行考核奖惩制度。通过量化公务员职责和考核的责任体系,破解该市“出了问题打不到板子”的问题。

  而针对办事人一时找不到事由谁管,该市也将陆续推出系列配套措施,如实行公务员首问负责制,即服务对象到单位办事,首次接待的工作人员为第一责任人,凡属职责范围内的立即处理,不在范围内的,则当“引路人”;实行AB岗负责制,每名岗位都设一个“替补”,避免因责任人离岗而延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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