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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山东招远市事业单位招聘130名工作人员简章
2011-07-28 14:31  招远人才网 点击: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招远市2011年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2011年、2010年和2009年招远生源或招远常住户口未就业的全日制正规院校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均可参加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须符合岗位规定要求(见附件《招远市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应届毕业生须于2011年7月底前毕业,留学回国人员须按规定要求取得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

  (五)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六)以下应聘人员不受生源地限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烟台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

  (七)具备应聘岗位工作的素质、专业技能。

  定向招聘岗位仅限于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

  根据我市高层次人才引进需要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及需求情况,对符合用人单位招聘条件的研究生,经面试合格(成绩不低于60分),并经体检考察合格后,予以聘用,不占用招聘计划。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2007年至2011年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纪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分为医疗卫生和其他事业两大类,招聘岗位和招聘数量等详见《招远市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报名结束后,对定向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的岗位,招聘计划调整到相应非定向招聘岗位。

>>>2011年山东省事业单位考试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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