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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新疆部分基层机关面向社会公开录用公务员简
2012-04-25 09:25  华图网校 点击:

  二、时间安排(北京时间,下同)

  1.报名、缴费时间

  (1)网络报名、资格初审时间:2012年4月26日10︰00时—5月2日18︰30时。

  (2)缴费时间: 2012年4月27日10︰00—5月3日18︰00时。

  2.笔试时间:2012年5月2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2年6月27日18︰00时。

  4.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7月10日—12日,每天9︰30—19︰00时。

  5.面试时间:2012年7月17日—21日,每天上午9︰30时,下午15︰30时正式开始。

  6.体能测评、体检时间:2012年7月22日—27日。

  7.考察时间:2012年7月28日—8月5日。

  8.公示时间:2012年8月15日。

  网络报名、成绩查询通过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xjrsks.com.cn)进行;公告、公示、政策解答主要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昆仑网站(http://www.xjkunlun.cn)以及招考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

  三、招考程序

  报名确认与网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监狱系统职位),体检,考察,公示,录用。

  笔试之后,选调生招考程序单独进行,详见选调生职位表说明。

  (一)报名资格审查与确认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具体方法请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阅《报名流程》。

  2.网络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根据招录职位需求,结合自身条件,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报名时填写报考基本信息,并根据网络程序的提示确认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

  3.相关费用

  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参加公务员招录考试的主要费用包括:

  (1)报名笔试费

  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

  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有关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笔试所在地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可减免部分笔试费用。

  (2)进入面试人员的面试费用为40元。

  (3)进入体检环节后的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纪律要求

  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4号令)规定,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如考生个人不符合招考职位条件,提供个人信息不实,资格复审期间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及相应的处理。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及成绩计算

  公共科目:《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使用维吾尔文字答题的考生需加试《汉语基础知识》,该成绩不计入笔试总成绩。取得中国汉语水平等级考试HSK6级及以上或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三级甲等及以上证书的报考人员免试《汉语基础知识》。

  (1)《申论》:150分钟,满分100分;

  (2)《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20分钟,满分100分;

  (3)《汉语基础知识》:6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加分

  (1)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10分。

  (2)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且仍在乡镇、村工作的公务员或选调生的配偶报考南疆四地州乡镇机关职位的,在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符合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只能在总成绩的基础上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3.考试要求

  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证件不全,不得进入考场。

  4.笔试试卷命制

  用维、汉两种文字统一命制。

  5.进入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进入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资格复审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在进入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录1至2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录3人以上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缺考一科、《汉语基础知识》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资格初审信息的确认和审核。

  资格复审产生空缺职位的,可在本职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入闱人员需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和招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资格复审部门进行复审,其中:

  (1)免试《汉语基础知识》的人员,须提供国家颁发的中国汉语水平等级考试HSK6级及以上或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三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2)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

  (3)自治区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含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和“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证明;

  (4)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且仍在乡镇、村工作的公务员或选调生的配偶报考南疆四地州乡镇机关职位的须提供县(市)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选派公务员或选调生身份证明和结婚证等相关材料。

  (5)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驻疆部队(含武警、公安现役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须提供结婚证、本人身份证以及现役军人所在师级以上部队干部部门或军务(警务)部门开具的现役军人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现役军人的子女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所在师级以上部队干部部门或军务(警务)部门开具的现役军人证明、现役军人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7)新疆户籍人员配偶(子女)须提供配偶(父母)新疆户籍证明、结婚证等材料。

  (8)报考农民或村干部职位的报考人员须供农村户籍证明,以及乡党委出具的在农业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农资经营等生产一线从事农业生产满3年以上的证明原件、复印件。

  3.资格复审部门

  (1)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选调生职位的资格审查;

  (2)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政治部负责监狱系统职位的资格审查;

  (3)南疆四地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乡镇机关职位的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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