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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新疆公开选拔1365名领导干部公告
2012-05-03 13:48  华图网校 点击:

  4.自治区一类企业副职职位3个

  (1)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汉族)

  (2)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维吾尔族)

  (3)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维吾尔族)

  面向汉族的职位,允许除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之外的其他少数民族干部报考。

  二、公开选拔范围及对象

  所有职位面向社会公开选拔。

  地厅级职位面向全疆公开选拔。选拔对象为:

  1.自治区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干部和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干部;

  3.中央国家机关、省市援疆干部和在疆挂职干部;

  4.中央驻疆单位干部和中央、省区市在疆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三、报名资格条件

  1.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报考党的领导职务应同时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报考党政机关领导职位人员应当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2.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各地实际,同级副职报考同级正职,需在副职职位任满2年,下级正职报考上级副职,需在本级职位任满3 年。一些专业性较强的职位、面向人口较少民族选拔的职位,以及班子配备结构需要的职位,各地可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有关要求和实际,适当放宽职务层次、任职年限等资格条件。

  地厅级职位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

  (3)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必备的专业知识、领导经验;

  (4)坚持变化变革、敢于担当、务求实效、实绩突出;

  (5)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群众公认;

  (6)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7)报考党政机关领导职位的人员,应当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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