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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新疆和硕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简章
2012-05-09 16:34  华图网校 点击: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竞争选拔干部力度,根据自治区党委开展三级联动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要求,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规定,结合我县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选拔1名科级领导干部,面向全县公开选拔9名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10个)

  (一)面向全州公选正科级职位1个

  和硕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正科级),(汉族)

  (二)面向全县公选副科级职位9个

  和硕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汉族)

  和硕县乡镇财政局副局长(维吾尔族)

  和硕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蒙古族)

  和硕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汉族)

  和硕县第一小学副校长(汉族)

  和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汉族)

  和硕县畜牧兽医局副局长(维吾尔族)

  和硕县乃仁克尔乡副乡长(蒙古族)

  和硕县金沙滩管委会副主任(汉族)

  面向汉族的职位,允许除维吾尔族、蒙古族之外的其他少数民族干部报考。

  二、选拔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选拔对象

  1、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在职干部和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2、生产建设兵团干部;

  3、援疆干部和挂职干部;

  4、村级(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及大学生“村官”。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一定的领导工作水平;

  (4)坚持变化变革、敢于担当、务求实效、实绩突出;

  (5)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群众公认;

  (6)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2、任职资格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身体健康。

  (2)报考正科级领导职位需任正科级非领导职务或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2年。

  (3)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需任副科级非领导职务或试用期满转正后工作满三年;村级(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时应为现任,且连续担任村级(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3年以上;大学生“村官”应为服务期满3年以上。

  (4)一个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现任科级领导干部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也可报考同级领导职位;

  (5)工龄和任职年限均计算到2012年4月30日;

  (6)符合任职回避条件和具体报考职位规定的要求。

  3、具体职位要求

  (1)报考宣传部副部长岗位人员应为中共正式党员。

  (2)报考第一小学副校长岗位人员应具有小学高级或中学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且具有3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到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3)不符合公选范围和资格条件的;

  (4)有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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