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3年度选调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4)
(八)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市(州)委组织部确定拟录用人员后,报省委组织部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确定选调生名单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市(州)委组织部在2013年6月将名单报省委组织部统一下发拟录用通知。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十)工作安排
拟录用的2013年度选调生,按各市(州)具体通知时间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到所录用市(州)委组织部报到,参加各市(州)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到报到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自动解除。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录用,并在三年内取消其报考公务员的资格,该名额不再递补。
报考党政机关的选调生原则上安排到有编制空缺的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根据各地编制及工作需要,硕士以上研究生可安排到县(市、区)级机关工作。
选调生到用人单位工作后,按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按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人事档案转递到用人单位所在的县(市、区)委组织部,党、团组织关系直接转到用人单位,户口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
五、纪律与监督
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和选调生招录的有关规定进行,各市(州)委组织部设立考录监督小组,并在网上公布监督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有关网站公布。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网络报名咨询电话:028-86740101;
各市(州)委组织部联系电话:见附件8;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咨询监督电话:028-86600125,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商业街16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邮编:610012。
(二)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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