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50人公告
浙江备考交流QQ群:153769687
报名时间:2013年4月21日上午8:30至下午5:30
报名地点:丽水市人力资源市场(括苍路537号原丽水军分区大院内)
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27家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0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聘计划表,请登陆以下网站(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查询:
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www.lishui.gov.cn)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lishui.gov.cn)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2013年丽水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丽水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历届毕业生;
2.在丽高校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丽水市外生源应届本科毕业生;
3.丽水市户籍的其他社会人员(以2013年4月2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4.“211工程”大学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含2013年毕业的应届生)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户籍不限;
5.参加我市“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参加团中央选派到我市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省选派到我市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简称“两项计划”)的人员,户籍不限;
6.部分岗位放宽户籍限制的详见招聘计划;
7.截至2013年4月21日,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13年4月2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按社会人员报考;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书面同意,在岗在编教师、卫技人员报考还需征得当地教育局、卫生局书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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