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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泰安市规划局规划展览馆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4-12 13:12  |  山东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二)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各类证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工作经历证明或《电工证》(电气管理岗位)。应届毕业生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校就业推荐表。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身份证及报到证均为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户口簿将首页及带有本人信息的页码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2、照片

  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1寸彩照4张。

  3、体检前提供

  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②已就业或应届毕业生已签订就业协议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单位组织考试(考试形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

  (四)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工资待遇

  实行聘用制,办理人事代理。试用期三个月,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工资标准参照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本招聘启事由泰安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展览馆招聘登记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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