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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疆公安机关招聘事业编专业巡逻防控3000名简章

A+ A- 2014-08-19 10:50  |  新疆人事考试网  |  责编:HouXQ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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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疆公安机关招聘事业编专业巡逻防控3000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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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下达专业巡逻防控队伍事业编制的通知》(新编委〔2014〕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城镇社会面“网格化”巡逻防控力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事业编制专业巡逻防控队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详见2014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00名事业编制专业巡逻防控队员岗位一览表(附件3)。

  二、招聘范围: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xjrsks.com.cn、自治区公安厅网站http://www.xjgat.gov.cn及各地州市人社局、公安局网上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2014年8月18日至8月27日。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新疆户籍或生源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2、2014年新疆大中专院校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内地生源应届毕业生;

  3、 驻疆各部队(含武警、公安现役部队)退役士兵(含2014年拟退役士兵);

  4、在疆连续从事保安工作(保安员)以及担任公安机关协警(辅警)一年及以上人员;

  5、在疆工作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包括: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含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上述人员中服务期规定一年的须服务满八个月及以上,服务期规定两年的须服务满十六个月及以上,服务期规定三年的须服务满二十四个月及以上。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2014年8月31日。

  上述人员应具有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各类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2)自治区统一选派赴援疆省(市)培养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3)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8月20日以后出生,其余年龄段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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