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深圳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中心招考普通雇员公告(2)
(四)雇用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将在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在线(www.dpxq.gov.cn)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办理雇用手续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的,办理雇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考资格条件时间计算截至2014年10月31日(“最高年龄35岁”为197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考专业目录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为准。
(四)本次招考雇员要在单位服务至少满2年及以上。在此期间,本人原则上不得离职。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中心普通雇员公开招考岗位表.doc
附件2:大鹏新区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doc
附件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doc
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中心
2014年10月29日
201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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