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招聘气象局工作人员公告(2)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从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进行。
七、聘用和公示
根据招聘职位条件要求,综合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连山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和政审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签订聘用合同,并要求在录用单位服务五年以上。
八、其他事项
报名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面试和体检。
咨询电话:0763—8718980(县人社局专技股)
0763-8736335(县气象局)
附件:1、附件1:2014年连山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报名表.doc
2、附件2:2014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气象局招聘职位表.xls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28日
201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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