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合肥学院人才招聘44人公告(2)
三、高层次人才引进
(一)、引进人才类别:
第1类人才: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级学科技术带头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首席科学家,国家科学技术奖主要完成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国家级专家学者。
第2类人才: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学术与技术带头人等省(部)级专家学者;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或相当职称;教学科研业绩特别突出的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第3类人才:教授或相当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第4类人才: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第5类人才:紧缺专业、重点学科、重点建设学科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的副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二)、引进人才待遇(该待遇为2014年人才待遇标准,2015年将有调整)
学院设立人才引进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经费。学院鼓励引进人才面向社会购房。学院一次性给予住房补贴(用于购房、安置费)。工作满8年后,由购房补贴形成的产权归个人所有。其标准如下:
1、第1、2类人才待遇面议。
2、第3类人才待遇
(1)给予购房补贴20-30万元。
(2)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立项资助科研启动经费8-10万元;人文社科类,立项资助科研启动经费5-7万元。
3、第4类人才待遇
(1)给予购房补贴15-20万元。
(2)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立项资助科研启动经费5-7万元;人文社科类,立项资助科研启动经费3-5万元。
4、第5类人才待遇
(1)给予购房补贴10-15万元。
(2)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立项资助科研启动经费3-5万元;人文社科类,立项资助科研启动经费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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