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菏泽市牡丹区事业单位招聘370名考试公告(6)
1、取得面试资格人员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同时按有关规定缴纳面试费。
2、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如不能按时到达面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3、面试结束后,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4、按照菏泽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区招聘主管机关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在此基础上,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和总成绩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并公示。
如招聘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中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六、考察与体检
考察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复核其应聘资格和应回避情况。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写出考察报告,签署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查备案。考察合格人员予以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应聘教师岗位的考察合格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应聘其他岗位的考察合格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原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合格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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