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菏泽市牡丹区事业单位招聘370名考试公告(7)
七、公示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确立人事关系,纳入编制管理。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牡丹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牡丹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期间的所有公告均在菏泽人事考试网(www.hzrsks.gov.cn)和牡丹区政府网(http://www.mudan.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2、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请直接咨询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监督电话:0530-3966052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0-3966087 (区考试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0530-3966052
0530-5685872 (区教育局)
0530-6208991 (区卫计委)
0530-3966307 (菏泽高级技工学校)
2015年牡丹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人数明细表 |
中共菏泽市牡丹区委组织部
菏泽市牡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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