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69名工作人员公告(6)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新疆农业大学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经新疆农业大学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三、办理录聘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完整的教学年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四、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新疆农业大学组织
十五、招聘监督。新疆农业大学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监督人:艾尔肯·肉孜 新疆农业大学纪检委副书记
监督电话:0991-8762328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农业大学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新疆农业大学也不收取任何报名、体检费用,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农业大学负责解释
新疆农业大学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需求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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