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印江县事业单位招聘204人公告(3)
5、面向本县籍大学生退役士兵招聘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县民政局出具的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条件证明原件1份、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面向驻印江县部队随军家属招聘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随军的材料复印件(需批准机关盖章)或证明1份,结婚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
7、面向“ 四项目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选聘到村任职”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招聘职位的考生需持服务单位及服务地引导办(项目办)同意报考证明。
8、本县户籍或生源需2015年7月18日前在印江登记入户),限户籍或生源报考的职位,需提供有关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报名交费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根据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缴纳100元报名考务费。
(四)加分
本次招聘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人员子女或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
2、我县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子女考生。报名时持独生子女证或二女结扎相关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需户口所在乡镇计生办出具证明,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签字盖章。
加分确认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查,加分审查时间与报名同时进行,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填写《印江自治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笔试成绩公布前在“印江政府网”上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规定予以加分。在报名期间未办理加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资格审查和加分所需相关证明需由证明出具人和审查人亲笔签名,未签名的证明一律无效。
六、考试范围、时间和地点
考试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