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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理工学院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2015-11-24 11:41  |  江苏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三、考核办法

  1.考核方式为:试讲。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江苏理工学院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试讲的时间和地点。

  3.参加试讲人员须提供资格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人事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已经毕业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3)未毕业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各省(市)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

  4. 试讲按照江苏理工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试讲办法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应聘人员。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四、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试讲成绩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专任教师岗的,还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江苏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理工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理工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9-86953103 86953100

  联 系 人:张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理工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9-86953052

  联系人:高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江苏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江苏理工学院

  201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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