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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南通市海门中等专业学校招聘专业教师公告(2)

2015-11-26 11:05  |  江苏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报考A01-A06岗位并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只进行面试。

  (一)笔试

  1.对象:报考B07-B18岗位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

  2.内容:相关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3.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海门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二)面试

  1.对象:报考A01-A06岗位且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其它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末位同分全部参加面试)。不足1:3的,按实确定。

  2.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协调能力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4.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三)总成绩

  报考A01-A06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报考其它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海门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四、体检、考察

  (一)体检。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总成绩同分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海门市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海门人事人才网、海门教育信息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2.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由海门市教育局报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海门中专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2016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在2016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

  3.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该专业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者,取面试成绩高者)。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4.报考人员聘用前未取得高中或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证的,须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七、本《公告》由海门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2269292(海门市人社局)

  0513-68066087(海门市教育局)

  业务咨询:0513-82112308(海门中等专业学校)

  纪律监督:0513-82229392(市纪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组)

  0513-82212572(市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

  2015年冬季海门中专公开招聘专业教师简介表.rar

  2015年冬季海门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报名表.rar

  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 门 市 教 育 局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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