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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通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2)

2016-01-04 13:55  |  江苏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二)选聘程序

  1、发布选聘简章

  通过南通党建网、南通人事考试网、南通人才网向社会发布选聘简章,公布选聘计划、选聘条件和程序等事项。

  2、报名与资格初审

  既报考选调生又兼报大学生村官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选调生网上报名的同时,按照相关提示选报南通市大学生村官岗位即可。直接报考大学生村官的高校毕业生,采用下列方式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在网上操作。报名人员可以选择江苏省内的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rsks.jshrss.gov.cn)。

  (2)报名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1月11日9:00-1月17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1月11日9:00-1月18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16年1月11日9:00-1月19日16:00。

  报名者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后即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缴费确认,缴费成功后,方视为报名成功。

  (3)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南通市所辖县(市)选聘办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报名人员只能选择南通市所辖县(市)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并填写是否服从市内调剂,未填写的视作同意本市调剂。资格初审期间,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地区。

  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如使用则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人员须缴纳98元考试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参加笔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经考试机构审核确认后,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4)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3月7日-11日到江苏省人事考试网(rsks.jshrss.gov.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市人事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3、笔试

  笔试由省选聘办统一组织进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不提供考试大纲。笔试的时间为2016年3月12日上午9:00-11:3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4、资格复核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需提供证明材料。以上所有证件及材料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准考证。

  5、面试

  面试工作由省选聘办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后,合计为报考人员笔试面试综合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考察

  既报考选调生又兼报大学生村官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入围选调生考察但未入选的,直接列为体检人员;入围选调生面试但未进入考察的,由南通市选聘办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此类选聘计划数剩余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直接报考大学生村官的高校毕业生,由南通市选聘办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7、体检

  体检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体检人员,须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其他必备材料换取体检通知单;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考生,须提供聘用方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不能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8、公示

  考察、体检结束后,南通市选聘办严格按照选聘政策和本《简章》的有关要求,从考察、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统一在南通党建网、南通人才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

  9、聘用

  公示结束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市选聘办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省选聘办备案。省选聘办备案同意后,由各县(市)选聘办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不得聘用。

  被聘用人员与其他用人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办理聘用手续后,被聘用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逾期不报到,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五、咨询电话

  报名政策咨询:0513-83558025、85098520

  考务技术咨询:0513-59000251

  南通市选聘高校毕业生

  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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