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车 0
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16年泰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2)

2016年泰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2)

2016-01-04 14:14  |  江苏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三、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聘在省选聘办统一领导下,由泰州市选聘办具体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发布选聘简章

  通过泰州党建网、泰州人才网向社会发布选聘简章,公布选聘计划、选聘条件和程序等事项。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通过驻村实习选聘的“985”高校应届毕业生,根据《2016年江苏省“985”高校村官工程实施方案》,既可向省选聘办报名,也可向泰州市选聘办报名(2016年3月31日前须将《江苏省“985”高校村官工程报名登记表》发送至tzdxscg@163.com)。

  既报考选调生又兼报大学生村官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选调生网上报名的同时,按照相关提示选报泰州市大学生村官岗位即可。

  直接报考大学生村官的高校毕业生,采用下列方式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在网上操作。报名人员可以选择江苏省内的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

  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rsks.jshrss.gov.cn)。

  2、报名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1月11日9:00-1月17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1月11日9:00-1月18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16年1月11日9:00-1月19日16:00。

  报名者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后即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3、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名人员必须确保自己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泰州市所辖市(区)选聘办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3)报名人员只能选择泰州市所辖市(区)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并填写是否服从市内调剂,未填写的视作同意本市调剂。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地区。

  (4)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如使用则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发现不一致,即取消考试资格。

  (5)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人员须缴纳98元考试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参加笔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经考试机构审核确认后,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4、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16年3月7日-11日到江苏省人事考试网(rsks.jshrss.gov.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市人事考试机构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25-83236083,0523-86891051)

  (三)笔试

  笔试由省选聘办统一组织进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不提供考试大纲。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与素质》,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12日上午9:00-11:3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四)资格复核

  1、面试人选确定。泰州市选聘办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选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笔试参考人数未达到1:3的,按至少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2的,则相应减少选聘计划数。

  2、资格复核。对入围面试的人选,由泰州市选聘办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通知。资格复核时,考生须提供下列材料:(1)身份证、学生证、笔试准考证。(2)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专转本”的考生还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经学校党委或其组织部门盖章的证明(其他层级和类型的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无效);非中共党员的须按选聘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或经学校党委或其组织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4)由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升学时户籍所在地的材料(“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毕业生除外)。(5)学校党委或其组织部门出具并盖章的考生学历和所学专业等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对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省选聘办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 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后,合计为报考人员笔试面试综合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通过驻村实习选聘的“985”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泰州市选聘办统一组织驻村实习和面谈,根据选聘计划、实习表现和面谈情况择优确定体检人员。

  既报考选调生又兼报大学生村官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入围选调生考察但未入选的,直接列为体检人员;入围选调生面试但未进入考察的,由泰州市选聘办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此类选聘计划数剩余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直接报考大学生村官的高校毕业生中面试合格的考生,由泰州市选聘办采取量化积分的办法,对其在校期间的表现进行全面了解,对学历层次和所学专业等进行分项积分,最高积5分。考察后,将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考察积分相加计算出考生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同分带进。

  (七)体检

  1、体检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体检人员,须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其他必备材料换取体检通知单;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考生,须提供聘用方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不能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3、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八)公示

  考察、体检结束后,泰州市选聘办严格按照选聘政策和本《简章》的有关要求,从考察、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统一在泰州党建网、泰州人才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

  (九)聘用

  公示结束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泰州市选聘办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省选聘办备案。省选聘办备案同意后,被聘用人员凭学历证书等原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聘用通知书》,再凭通知书到各市(区)选聘办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不得聘用。

  被聘用人员与其他用人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逾期不报到,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123  共3页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