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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泰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3)

2016-01-04 14:14  |  江苏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四、有关政策

  1、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当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新聘任大学生村官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参加当地各项社会保险。

  2、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党员的,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不是中共党员的,担任村委会(居委会)主任助理。之后,根据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决定能否提拔为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书记,或者作为村委会(居委会)副主任、主任人选参加选举。

  3、实施“江苏省大学生村官综合保险保障计划”,为在岗大学生村官每人提供保额合计100万元的人身意外和重大疾病保险。

  4、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定向招录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岗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5、择优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纳入省选调生培养管理。

  6、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离岗大学生村官3年内继续享受报考研究生加分优惠政策。

  7、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8、按照人均2000元标准,为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安排一次性安置经费补助,用于购置生活用品。

  9、为每名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宽带,赠阅《大学生村官报》、《大学生村官园地》。

  10、大学生村官实行聘任制,每个聘期为3年。工作满两个聘期(6年)后不再续聘,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及有关待遇,鼓励转任当地村干部。

  五、纪律与监督

  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工作,严格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泰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靖江市政策咨询电话:0523-89181513

  泰兴市政策咨询电话:0523-87652502

  兴化市政策咨询电话:0523-83326178

  海陵区政策咨询电话:0523-86226619

  高港区政策咨询电话:0523-86966087

  姜堰区政策咨询电话:0523-88869176

  泰州医药高新区政策咨询电话:0523-89690202

  泰州市政策咨询电话:0523-86839713

  泰州市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523-86891051

  监督电话:0523-86886380

  网址:

  江苏省人事考试网 rsks.jshrss.gov.cn

  江苏大学生村官网 www.jsdxscg.gov.cn

  泰州党建网 www.tzdjw.gov.cn

  泰州人才网 www.tzjob.com

  泰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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