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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东省菏泽市直机关遴选和选调公务员67人公告(3)

2016-09-01 11:14  |  菏泽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采取差额方式进行考察。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对象,拟确定为考察对象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总成绩、笔试成绩相同,均作为考察对象。遴选和选调计划1至2名的,考察对象差额1名;3至5名的,考察对象差额2名。

  考察人选确定后,在遴选和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由遴选和选调单位负责进行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工作表现、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查阅干部档案,核实有关材料。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二)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遴选和选调单位综合考试考察情况,结合职位需求,按照遴选和选调职位计划从考察合格对象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遴选和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由遴选和选调单位报经遴选和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在同职位其他考察合格对象中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遴选和选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确定拟任用人员,报遴选和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分别在菏泽人事考试网和拟任用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和选调资格。

  遴选和选调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用;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七、其他

  本次考试有关信息在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zrsj.gov.cn)、菏泽人事考试网(www.hzrsks.gov.cn)发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遴选和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关于报考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等相关情况,请咨询各遴选和选调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16年菏泽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选调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0-5310309(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530-5310450(市委组织部),0530—5190199(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2016年菏泽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选调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2.2016年菏泽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3.2016年菏泽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选调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4.2016年菏泽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选调公务员工作有关问题解答

  菏泽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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