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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遵义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免费师范生简章(748人)(3)

2016-10-17 11:49  |  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考生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以后,不得再另报其他单位,并要随时保持电话畅通,如果需要更换电话号码,须及时反馈招聘单位。我市针对此次公开招聘已经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将及时按程序负责办理完善相关后续手续;对于签订就业协议以后放弃的考生,将其列入我市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不诚信人员名单,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市各级各类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

  5、体检

  2017年6月-8月(往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可视实际情况提前),由招聘单位所在地教育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对已经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6、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应届毕业生重点了解其在学校的表现情况和有无违法违纪现象),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考生,考察为不合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7、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在考察(政审)工作结束以后,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规定组织进行调查核实。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违反招聘有关规定和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招聘过程中,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在招聘工作期间,考生电话要24小时开通,以便联系。在招聘单位发出各项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规定要求参加或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851-28252110(遵义市教育局),28662655(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老师:18212135533,钟老师:13678526611。

  遵义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13日

  附件:

  1、遵义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免费师范生(研究生)职位表.xls

  2、遵义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免费师范生(研究生)预报名花名册.xls

  3、遵义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免费师范生(研究生)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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