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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吉林省长春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315人公告

2016-11-01 14:45  |  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东北亚区域教育中心,长春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强师计划”,定于2016年11月1日,长春市人社局、长春市教育局组织近百所公办中小学校,在东北师范大学举办专场招聘会。本次计划招聘315人,如有变化,以招聘会现场发布为准。

  2016年长春市教育系统面向教育部属六所师范大学专场招聘教师公告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计划面向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招聘201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

  应聘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热爱教育事业;

  4.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和身体条件;

  5.所学专业对口,2017年7月15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一是要求与专业对应;二是要求与学段对应及以上)。

  二、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为长春市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和中、高等职业学校(具体单位和岗位见附表)。

  三、招聘办法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投递个人简历、报名登记表、所有专业课成绩单(需所在院或系加盖公章),审核合格后,依据专业成绩的高低和在校表现,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形式是试讲或面谈。

  四、应聘须知

  1.应聘人员需携带:

  ⑴报名登记表;

  ⑵本人身份证(如丢失请到所在派出所开具证明);

  ⑶本人学生证(如丢失请到所在院系开具证明);

  ⑷个人简历(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

  ⑸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⑹加盖院系公章的专业课成绩单。

  2.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3.招聘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的专业课成绩和在校表现,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电话通知拟参加面试人员。

  4.面试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采取试讲或面谈的方式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按照评委组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

  5.招聘单位与拟录入人员当场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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