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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选聘高中教师公告(38人)

2016-12-06 10:38  |  河北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为缓解清苑中学、清苑一中、职教中心教师缺编情况,优化教师年龄结构,提高教师整体业务水平,提高我区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经区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中教师。

2016年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选聘高中教师公告

  一、选聘方式和原则

  1、本次公开选聘的方式为试讲加提问;

  2、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名额

  本次公开选聘共计38名。其中清苑中学11名、清苑一中12名、职教中心15名。

  三、选聘范围及条件

  选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2016年清苑区选聘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保定市户籍或生源地;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具备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的,不得应聘。本区在编人员不得应聘。

  四、选聘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清苑区教育局

  2、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3日至12月16日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应届生需提供学生证或就业协议书,往届毕业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小二寸免冠同版照片四张。填写《清苑区2016年选聘高中教师资格审查表》。

  4、资格审查:由区招聘办公室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招聘资格。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考试

  考试时间:2017年1月5日上午8:30

  考试地点:清苑一中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于2017年1月4日到清苑区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考试分试讲和提问,共100分。

  1、试讲:试讲内容在应聘岗位涉及专业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考生自行准备13分钟,试讲12分钟。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驾驭教材的能力、板书板画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满分90分。提问3分钟。提问内容:1至2个涉及教材教法、德育方面的问题,满分10分。

  2、 考试记分采取体操打分法。

  3、 考试结束后,分组在考试地点即时公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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