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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2016-12-27 11:27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2、面试

  面试日期将安排在笔试后1天,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入围面试人员需准备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备查。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届时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人员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查内容为对岗位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与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与考核人选名单。

  体检、考核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相关办法进行。被考核对象要求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zjnu.edu.cn/);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师范大学监察处(纪委办):0579-82282319;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直接咨询。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人事科(邮编:321004)

  咨询电话:0579-82283073(人事处吴老师、张老师)

  附件:浙江师范大学2017年招聘岗位表 (非教学科研岗位)

  浙江师范大学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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