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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镇江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30名简章(3)

2016-12-29 15:43  |  江苏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六)公示

  市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北固E家(www.zjzzb.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

  (七)决定聘用

  公示结束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省选聘办备案。省选聘办备案同意后,由各辖市、区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上岗时,拟被聘用人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不得聘用。

  被聘用人员与其他用人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办理聘用手续后,被聘用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逾期不报到,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五、有关政策

  1.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当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新聘任大学生村官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参加当地各项社会保险。

  2.实施“江苏省大学生村官综合保险保障计划”,为在岗大学生村官每人提供保额合计100万元的人身意外和重大疾病保险。

  3.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定向招录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县(市、区)、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岗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4.择优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纳入选调生培养管理。

  5.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离岗大学生村官3年内继续享受报考研究生加分优惠政策。

  6.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7.为每名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宽带,赠阅《大学生村官报》、《大学生村官园地》。

  8.大学生村官实行聘任制,每个聘期为3年。工作满两个聘期(6年)后不再续聘,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及有关待遇,鼓励转任当地村干部。

  六、本简章由镇江市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江苏省选聘办政策咨询:025-83392375;83393872;

  镇江市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咨询:

  0511-84424532

  镇江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技术咨询:0511-84425552。

  镇江市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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