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省中科院宁波材料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2)
(二)考试
本公告公开招聘的考试将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将从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选择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1、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程序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研发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等方面;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经专家评审,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宁波工研院筹)常务办公会议审议,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结果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将于7个工作日内在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宁波工研院筹)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研究所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http://www.cnitech.cas.cn/people/hr/news/gongshi/)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业家庭户转居民户登记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宁波市镇海区中官西路1219号,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人力资源部
网址:www.nimte.ac.cn
联系人:刘小青0574-86686032;张立毅0574-86685112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6325990
附件1:中科院宁波材料所2017年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xls
附件2:中科院宁波工研院岗位竞聘申请表.doc
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