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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东省选调生定向优选计划公告(194人)

2017-03-08 08:48  |  中国人民大学就业指导中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2、试用期管理。选调生录用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办理任职定级、公务员登记等手续。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任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3、基层挂职锻炼。选调生录用后,先不分配到内设部门,统一组织到县乡基层锻炼2年,其中,第1年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锻炼,挂任乡镇(街道)班子成员,作为选调生录用试用期。第2年在县(市、区)挂职锻炼,挂任县(市、区)直相关综合部门班子成员。期间,适当发放生活补贴。

  4、后续管理。挂职锻炼2年期满后,对挂职锻炼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干部德才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和培养潜力评估,作为跟踪管理、培养使用的重要参考。

  干部挂职期满返回原单位工作。表现特别突出的,可视情交流安排使用。对于本人志愿留在基层工作的,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留在县乡基层工作,表现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破格提拔。

  政策咨询电话:0531—51775722 51775723(兼传真)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1—88597886

  附件:

  1、山东省2017年选调生优选计划省直部门职位表

  2、山东省2017年选调生优选计划市直部门职位表

  3、山东省2017年选调生优选计划推荐报名表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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