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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东省莘县公开选调部分公务员25人公告

2017-03-15 15:08  |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公务员中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县纪委、县委巡察工作机构和县委组织部系统。现公告如下:

  2017年山东省莘县公开选调部分公务员25人公告

  一、选调范围和数量

  全县党政机关在职在编的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公务员,符合选调条件的均可报名。选调人数:

  1、县纪委和县委巡察工作机构25名;

  2、县委组织部系统5名。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

  2.对党忠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作风优良,敢于坚持原则;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县委组织部系统各职位学历及专业要求见附表);

  4.年龄:

  (1)报考县纪委和县委巡察工作机构工作人员38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后出生);

  (2)报考县委组织部系统工作人员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后出生);

  5.符合组织部门相关回避政策;

  6.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与选调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等回避关系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档案有异议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及单位推荐(2017年3月15日至18日)。

  1.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见附件),报所在单位党组织,所在单位党组织严格把关,在《报名表》中对报名人员作出鉴定,提出推荐意见,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1)报名表(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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