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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东省莘县公开选调部分公务员25人公告(2)

2017-03-15 15:08  |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2)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3)近期一寸免冠同底证件照4张。

  报名地点:县人社局西楼南大讲堂(新华路70号)

  (二)资格审查(3月19日至20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人员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本人要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调条件,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笔试(3月22日)。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名单。参加笔试人员达不到1:1.5比例时,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面试。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3月26日)。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时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面试合格人员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择优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因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多于拟录取人数时,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考察人员)。进入面试考生人数达不到1:1.5比例时,适当调整选调人数。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深入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个别谈话、调查走访、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缺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一)公示。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调动手续。

  五、组织实施和要求

  (一)选调工作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报考人员和参加选调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调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

  中共莘县纪委:0635—7325518

  莘县县委组织部:0635—7321346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5—7321297

  附件1县纪委、县委巡察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组织部系统选调人员职位及学历要求.xlsx

  中共莘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莘县县委组织部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www.sxrsj.gov.cn/rsj-tzggdisp.asp?id=1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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