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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东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470人公告(3)

2017-03-23 16:39  |  牡丹区政府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相应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其中,招聘岗位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13人统一为28人,14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牡丹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面试采取百分制,以说课、试讲或模拟讲课等方式进行。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牡丹区政府网站。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牡丹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六、考察体检

  (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如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层次、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有考察不合格情况的,按报考职位依次一次性递补。

  (二)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有放弃情况的,按照报考职位依次一次性递补。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牡丹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牡丹区人社局审核备案,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应聘人员在应聘岗位上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应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监督检查

  牡丹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招聘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牡丹区政府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应聘。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咨询电话:05305685872,05305685129。

  5.举报监督电话:05305685891。

  附件:1:岗位表

  2:考生承诺书

  3:报名登记表

  文章来源:http://www.mudan.gov.cn/zfxxgk_view.asp?ArticleID=37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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