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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苏镇江市镇江新区教师招聘55名公告(3)

2017-04-10 14:05  |  江苏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完成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办法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分别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zjna.gov.cn/)、镇江新区教育信息网(http://jxqjy.zje.net.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岗位等级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其中岗位代码为06、07、08、09、10号的岗位应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个人意愿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按规定推迟体检的人员,选岗顺序调至本学科最后;选岗后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递补人员直接录用到缺额岗位)。

  被聘人员如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后1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17年应届毕业生在2017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或未按时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聘用单位与新录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

  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综合人事科:0511-83176662

  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教育科:0511-80825669

  监督电话:

  镇江新区组织统战部:0511-83378271

  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纪委:0511-83175975

  2017年镇江新区教师招聘岗位表.xls

  镇江新区组织统战部

  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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