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大兴安岭各级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拟进入面试考生资格确认
关于大兴安岭地区2017年度各级党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公告已经发布,详情如下:
2017年大兴安岭地区各级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拟进入面试考生资格确认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通知要求,现就报考大兴安岭地区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1、党群机关:
时间:2017年5月25-26日
地点:大兴安岭地区会展中心加格达奇厅(加格达奇新世纪广场南侧)
2、检察系统:
时间:2017年5月25日
地点:大兴安岭地区检察院办公楼8楼会议室。
3、法院系统:
时间:2017年5月25日下午14:00-17:00
地点:大兴安岭地区法院办公楼。
4、行政机关:
时间:2017年5月25日
上午:公安系统职位部门代码2222001,01 --2222008,04
下午:公安系统职位部门代码2222008,05 --2222013,04
2017年5月26日
上午:县区乡镇行政机关职位
下午:地林直行政机关职位
地点:大兴安岭地区会展中心兴安厅(加格达奇新世纪广场南侧)
以上确认工作时间除法院机关其他均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资格确认人员范围
1、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的名次,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为参加资格确认人选。
2、需要达到本次公务员招考公共科目最低合格分数线以折合前分数为标准:
(1)《黑龙江省2017年度艰苦边远地区县(市、区)、乡(镇)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计划》所含岗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70分,且此两科单独成绩均不低于30分;
(2)《黑龙江省2017年度公检法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计划》所含岗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7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0分,申论不低于35分;
(3)《黑龙江省2017年度省直和市(地)直属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计划》所含岗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80分,且此两科单独成绩均不低于35分。
专业科目不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若报考有加试专业科目岗位的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为零,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