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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大兴安岭各级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拟进入面试考生资格确认(2)

2017-05-22 09:27  |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三、所需携带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自行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样式见附件1。以项目生身份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需提供档案保管证明,提供报到证复印件。

  3、以高中、中专学历报考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局出具学历证明和高中、中专学籍档案复印件,技校学历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人社局出具的学历证明。

  4、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如:招考条件要求“具有大兴安岭户籍”的,考生应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等。职位条件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需要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提供党员证明。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材料等)。

  5、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要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样式见附件2。

  6、报考“项目生”职位的考生还需提供省级“项目生”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手续。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考生还需要提供大学生退役士兵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认定证明手续。

  8、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附件3(正反面打在一张纸上),认真阅读后签字并与其他材料一起上交。

  四、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按指定时间要求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

  2、考生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其它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将按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3、逾期不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在看到本通知后,务必于2017年5月22-23日下午17:00前主动与自己报考对应负责资格确认的部门电话联系一次。

  联系电话:组织部 0457-2730507(报考党群部门)

  检察院 0457-2119597(报考检察系统)

  法院 0457-2731241(报考法院系统)

  人社局 0457-2756421(报考行政部门)

  中 共 大 兴 安 岭 地委 组 织 部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日

  附 件:

  1.2017年应届毕业生在校证明.docx

  2.有工作单位考生的同意报考证明.docx

  3.2017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考生承诺书.docx

  文章来源:http://hljgwy.gov.cn/Archive/ArchiveInfo?MenuID=1&ArchiveID=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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