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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济南市历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157人公告

2017-06-07 15:13  |  历城教育局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2017年济南市历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157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6月13日 — 6月14日,详情如下:

  2017年济南市历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157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历城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历城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7年济南市历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 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岗位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证书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13日以后出生);

  4. 应聘人员需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科与岗位学科一致;

  5. 普通话标准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岗位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6.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被用人单位聘用人员报名时必须征得现聘用单位同意(同意应聘证明的模板见附件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仅限2012年选聘人员)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155名事业编制教师,由历城区教育局统一招聘。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2017年历城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3日9:00 — 6月14日24:00

  报名人员登录历城区教育局网站(www.Lcjy.sd.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6月13日11:00 — 6月15日16:00

  由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2017年6月13日11:00 — 6月16日24:00登录历城区教育局网站(www.Lcjy.sd.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笔试考试费,每人40元。

  缴费成功人员于2017年6月21日9:00 — 6月22日17:00登录该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后续环节的考试费不实行网上缴费,按照历城区教育局发布的通知及时现场缴纳。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减免考试费的具体要求见附件3中第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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