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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南新郑市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200人)

2017-07-06 09:18  |  河南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经新郑市人民政府批准,新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0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017年新郑市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1、初中教师80名:语文10,数学20,英语20名,物理6名,化学3名、生物5名,政治5名,历史5名,地理6名。

  2、小学教师100名:语文45名,数学45名,体育4名;音乐3名;美术3名。

  3、幼儿园教师20名。

  二、招聘范围

  2015—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学历条件

  中小学要求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幼儿园要求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条件

  中小学要求报考学科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专业一致。

  报考幼儿园学科的专科毕业生要求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

  4.教师资格条件

  报考初中教师,应具有相应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报考小学教师,应具有相应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报考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

  5.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要求二级乙等以上等次,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以上等次。

  6.年龄条件

  专科学历毕业生年龄不得超过26岁(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岁(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2岁(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身体条件

  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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