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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北十堰市郧西县招聘60名高中、中职和幼儿教师公告(2)

2017-07-19 11:12  |  郧西教育信息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精神,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含资教生、特岗生),笔试成绩加5分,须在报名时提交本人年度考核表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加分申请表(附件4)。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结束后,需查分的考生,本人持准考证、身份证于笔试成绩发布后两天内到县教育局人事股书面提出申请,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查分。查分按高考查分原则进行。

  (二)面试

  1.依据笔试成绩,按照学科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2的,经领导小组研究是否核减和调剂岗位,若需调整则在面试前发布公告)。

  2.专家面试组现场实名评分,满分为100分。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

  高中教师面试主要以无学生讲课的方式进行,时长10分钟,满分100分。

  中职教师面试主要以无学生讲课和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讲课时长10分钟,满分40分;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技能水平和动手实践能力,满分60分。

  幼儿教师面试主要以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内容包括弹、唱、说、跳、画等,满分100分,才艺展示内容及时长由考官在考前设定。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规定时间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岗位录取人数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相同则以学历高者优先。

  四、体检、考核

  体检、考核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根据岗位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考核采取函调、实地考察等方式,重点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和现实表现,提交《政审考核表》,了解其在校期间、待业期间、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考核工作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确定拟聘人选。

  五、公示、聘用

  1.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予以聘用。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拟聘人选均通过《郧西教育信息网》等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人事统一管理。聘用人员服务期限至少为5年,5年内不得调出本县教育系统。

  2.对被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

  3.对拟聘的高中教师按照岗位需要统一分配至我县普通高中(部分教师择优选聘至县一中),中职教师统一分配至县职业技术学校,幼儿教师统一分配至我县偏远农村乡镇学校任教。不服从分配、不按规定时间到岗或报到后擅自离岗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工作要求

  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加强领导,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办事程序,切实履行职责。县成立以常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监察局、人社局、编办、财政局、教育局、物价局、公安局、卫计局为成员单位的郧西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整个招聘工作必须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县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除制卷、阅卷绝对保密外,其它事项一律实行“四公开一监督”,即:招聘方案公开,报名资格公开,考试分数公开,聘用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新闻媒体的监督。对在参加招聘考试中弄虚作假经查实的考生,一律取消其本次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咨询电话: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9-6225778

  郧西县教育局0719-6221305

  附件1:郧西县2017年公开招聘高中、中职及幼儿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4:郧西县2017年公开招聘高中、中职和幼儿教师.doc

  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郧西县教育局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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