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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北鄂州华容区招聘幼师专项24人公告(2)

2017-08-04 09:55  |  鄂州市人社局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二)确定面试人选

  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3比例或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三)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由华容区教育局、华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华容区监察局全程监督。

  (四)考试成绩确定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笔试和面试原始分值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根据考生综合排名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体检与考核

  体检考核工作由华容区教育局、华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

  (一)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后,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考核

  1、考核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2、应届毕业生考核材料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相关证明。往届毕业生未就业的,由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往届毕业生已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3、因考生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根据考生成绩、资格审查、体检、考核情况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反映并查证核实确有问题不能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结束后,报华容区人民政府批准,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并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报到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资格。此次招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待遇:工资福利待遇由红莲湖新区负责。试用期间每月按2800元(含五险)标准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每月工资按3000元标准(含五险)发放。

  八、附则

  本《简章》由华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11-3756365

  华容区教育局

  华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31日

  文章来源:http://www.ez12333.cn/info.aspx?newid=1d79a289-f87f-417f-adfe-41adfb3ab29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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