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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山东潍坊高新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5人公告(2)

2018-05-08 14:19  |  潍坊事业单位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说课。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教师应具备的基本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说课人选。为保证进入说课人员基本素质,根据笔试情况设定合格分数线。

  (二)说课

  说课分学科组织进行,范围为学前及义务教育阶段的相关学科,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课程掌握程度和授课能力(体育、美术岗位加试专业测试)。说课结束后,按笔试、说课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说课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75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侧重考察应聘人员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程序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潍坊高新区劳动人事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依据总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对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有关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事宜,将通过潍坊高新区劳动人事局网站(www.gxrsj.cn)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通过招聘网站及时了解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潍坊高新区考试诚信档案。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8675015

  附件:潍坊高新区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汇总表

  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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