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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省十堰市郧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校医)58人公告

2018-05-11 11:24  |  郧阳区人民政府网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导读: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教育事业发展,2018年浙江省十堰市郧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校医)58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5月23日至25日,具体事宜见下文公告。

  根据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经郧阳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2018年郧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校医)5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条件

  郧阳区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校医)58名,其中教学点村小学前教育教师28名,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20名,城区幼儿园教师6名,校医4名(含区特校康复教师1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2018年教学点村小学前教育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和附件2(2018年乡镇、城区幼儿园教师校医招聘岗位计划)。

  (一)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热爱教育事业,志愿到农村工作,能够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关爱学生,有很强的责任心;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需求的专业技能,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适应教育工作需要。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郧阳区内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名;

  4.截至2018年7月31日不能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其他相关专业从业资格证)的;

  5.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三)岗位资格条件:

  1.教学点教师: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郧阳区户籍;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2.城区幼儿园教师: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音乐、美术、舞蹈专业;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3.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音乐、美术、舞蹈专业;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4.校医: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保健医学、护理学专业;具有相应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5.康复教师: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特殊教育、儿童康复、人群康复、听力语言康复技术、音乐康复技术专业;持有相应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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