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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山东省潍坊青州市中小学招聘教师299人公告(2)

2018-05-14 19:20  |  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四、考察、体检和聘用

  1.确定入围人员。事业编教师与聘用制教师分批次确定入围人员。

  (1)事业编教师入围人员确定:按照事业编教师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事业编教师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放弃考察、体检、选岗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参加聘用制教师岗位的考选,造成的空缺,从进入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2)聘用制教师入围人员确定:事业编教师录用完毕,按照聘用制教师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聘用制教师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放弃考察、体检、选岗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从进入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

  体检由青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入围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察

  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4.选岗

  入围且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就业岗位。首先组织事业编教师选岗,放弃事业编教师选岗的考生不再参加聘用制教师岗位选岗。事业编选岗结束后,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再组织聘用制教师选岗。

  5.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教育局板块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事业编教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选取的工作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设立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因考录、调动等原因要求离开聘用单位的,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五、聘用制教师补录

  若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满足聘用制教师招聘计划时,按照1:3的比例,从该岗位未进入面试范围的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进行补录,对补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取消或核减的岗位计划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调整到其他紧缺专业岗位。补录后按程序组织面试,补录人员成绩和名次单独计算,另行组织选岗。

  六、聘用人员管理

  (一)事业编教师管理

  事业编教师列正式事业编制,享受事业编制待遇,与工作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正式聘用。

  (二)聘用制教师管理

  1.管理。聘用制教师实行人事代管。市教育局负责聘用制教师人事关系、人事档案、社会保险等人事代理手续。用人学校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与聘用制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办理续聘手续;服务期内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服务期内可以参加青州市在编教师的招聘考试,参加公务员和其他事业单位招聘的,需提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报考。

  2.待遇。在省改革意见下发前,聘用制教师工资按同等条件事业单位在编教师工资标准(含住房补贴)核发,除工资外,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暂实行城镇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聘用制教师同在编教师一样参与学校考核奖惩、培训、职称评聘等。

  3.考核。聘用制教师纳入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管理,与在编教师执行统一的考核程序、标准和要求。考核结果报教育局备案,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先树优、工资待遇的依据。

  4.解聘。聘用制教师解除或者终止聘任,由用人学校出具解除或者终止聘用证明,经教育局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他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按规定时间参加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本次教师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此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青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相关事宜登陆青州市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教育局板块查询。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青州市教育局地址:青州市范公亭西路801号。

  咨询电话:0536—3235859,请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拨打。

  附件:青州市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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