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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西武宁县选拔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6人公告

2018-06-15 14:55  |  武宁县人民政府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2018年武宁县从优秀乡镇(街道、园区)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的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乡镇(街道)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定期开展从优秀乡镇(场、街道)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市委组织部《2018年九江市从优秀乡镇(场、街道)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的工作方案》精神,经县委决定,面向全县乡镇(街道、园区)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以下简称三方面人员)选拔一批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选拔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人选业绩,突出乡镇(街道、园区)党组织推荐和县委组织部的审核把关作用;

  (二)坚持竞争性选拔,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操作;

  (三)坚持分类选拔,按照三方面人员的不同特点,分类提出计划,分类竞争;

  (四)坚持定期选拔,保持政策的稳定性。

  二、选拔范围

  全县乡镇(街道、园区)在编在岗的优秀事业编制人员(含县直单位派驻乡镇(街道、园区)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不含学校、医院)、乡镇(街道、园区)所辖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主任、优秀大学生村官。参照乡镇、村级管理的单位人员,按照据实把握的原则,符合条件的一并纳入。

  三、选拔职位及名额

  根据符合选拔条件的三方面人员总体数量情况和现有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职数空缺情况,分类提出选拔计划,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共选拔乡镇(街道)机关副职领导干部6名,其中:面向乡镇事业编人员选拔3名,面向村干部选拔1名,面向大学生村官选拔2名。

  四、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事业编制人员必须在乡镇(街道、园区)工作满5年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村(社区)干部必须为任现职连续满5年以上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连续任村(社区)主任、党组织书记累计满7年以上且现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工作;或任现职连续满9年以上的村(社区)主任。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

  大学生村官必须为服务期满且已转为事业编制或考录为公务员,或者从选聘到村任职起工作满4年且目前仍在村官岗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相关年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优秀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社区)干部任职年限计算统一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优秀大学生村官任职年限计算统一截止到2018年9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列为选拔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录用(聘用、任职)试用期内的;

  5、违规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

  6、其他不宜选拔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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